欢迎来到泸州发布网!
loading
立即发布信息
    信息分类
    泸州发布网 > 热点资讯 > 本地资讯 >  泸州公积金办理又有新变化、商转公等热点问题!

    泸州公积金办理又有新变化、商转公等热点问题!

    时间:2025-10-14 20:22:47  编辑:泸州发布网  来源:泸州融媒  浏览:220次   【】【】【网站投稿

    泸州公积金新增泸州农村商业银行为商转公直接转贷承办银行具体通知如下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积极响应群众诉求,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效,有效减轻缴存人办理“商转公”贷款资金压力,新增泸州农村商业银行为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业务直接转贷承办银行。

    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支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符合“商转公”受理条件的,可到房屋所在地对应网点办理。

    泸州农村商业银行“商转公”业务直接转贷办理网点信息

    一、江阳区、龙马潭区受理地址及电话地址:江阳区江阳西路39号5号楼107号、108-1号(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网点)咨询电话:0830-2572670

    二、纳溪区受理地址及电话地址:纳溪区云溪东路二段208号(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纳溪支行)  咨询电话:0830-4210765

    三、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直属业务部:0830-3114548龙马潭区管理部:0830-2522176纳溪区管理部:0830-4213698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10月13日

    Q.提取了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Q.已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再次申请时住房套数如何认定年利率是多少?

    针对近期购房人提出的热点问题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了以下回复

     问题:提取了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可以。同一套住房已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支持申请公积金贷款。即:在原政策基础上取消同一套住房已提取购房首付款不支持公积金贷款的限制。

     问题:所购住房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并提取过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可以办理“商转公”吗?

    答:可以。9月19日我市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政策正式实施,所购住房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并提取过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支持申请“商转公”贷款。

     问题:已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再次申请时住房套数如何认定,年利率是多少?

    答:若您家庭(夫妻双方)合计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为首套。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五年以下(含)为2.1%,五年以上为2.6%。

    快转给身边需要的人吧!

    0830-3600830